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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懂“弦外之音”——“在法律的边缘 打捞亲情的温度”央视热播剧《家事法庭》思享会感悟(一)

发布时间:2026-04-20 14:30:09



    近期,法治题材电视剧《家事法庭》正在央视热播,剧中法官们以法为尺、以情为线化解家庭纠纷的场景让无数观众直呼真实又暖心。

    为进一步探讨家事审判的司法理念与实践智慧,4月10日,黑龙江高院与哈尔滨南岗区法院联合举办“在法律的边缘 打捞亲情的温度”——央视热播剧《家事法庭》思享会。来自三级法院的家事审判一线法官代表齐聚一堂,结合剧情与工作实际,共话家事审判中的法理与情理、专业与温度。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超出席座谈,黑龙江高院宣传信息处、直属机关党委、法官学院负责同志、南岗区法院有关同志及部分法官代表参加座谈。

    思想的碰撞激荡起智慧的涟漪,法理与情理的交融在交流中愈发清晰,这场思享会不仅是一次理念的探讨,更是一场心灵的触动,与会法官代表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从不同维度分享了对家事审判的深刻感悟。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系列心得体会,展现家事法官在“断家务事”中的思考与坚守,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第一篇分享,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视角,一同探寻家事审判中那些关于守护与希望的故事。

听懂“弦外之音”家事法官的“如我在诉”实践

——黑龙江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赵璞

    近期,热播剧《家事法庭》引发广泛关注。剧中一组组监控视角下的镜头,堆积如山的卷宗、此起彼伏的电话、争执不休的当事人……真实还原了家事审判的日常。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我深感共鸣。在看似“兵荒马乱”的节奏中,如何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剧中何庭长的一句话给出了方向:“要深刻了解当事人的根本诉求。”这句话言简意赅,却道出了家事审判的核心要义。

    家事审判之“本”,从“听其言”到“察其心”

    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它往往交织着情感、亲情、伦理与长期积怨。当事人到法院来,争的往往不是钱,而是一口气、一份尊重、一种被看见的感觉。《家事法庭》中的“刘丽华假意离婚案”极具典型性。刘丽华是一名全职妈妈,因丈夫长期忙于工作、冷落家庭,起诉离婚,实则想以此“吓唬”丈夫,唤回关注。庭审中,丈夫为自证清白意外暴露与女同学的亲密合影,双方争执激化。刘丽华当庭坚持离婚,事后却后悔,又不愿撤诉,唯恐心思被丈夫看穿,日后被拿捏。法官沈谢秩没有机械判决离婚,而是深入探明刘丽华的真实想法。他理解了对于一位长期操持家务、全心照料家庭的中年女性而言,婚姻破裂带来的不仅是情感伤痛、利益撕扯,更有对未来生活的不安,刘丽华此刻需要的,不只是法律上的冷静判断,更是心灵上的温暖支撑。

    剧中沈法官将专业审判与柔性司法深度融合,聚焦家事纠纷化解痛点、群众权益保护难点,用多元解纷举措定分止争,用暖心司法服务传递温度,让法治成为守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坚实屏障。

    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从“办结案件”到“化解心结”

    家事审判理念不仅适用于婚姻家庭纠纷,也同样可以延伸到涉民生案件中。这让我想起自己办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当事人老李,20岁因工伤致残四级,所在公司倒闭后,其工伤待遇悬空二十余年,他历经多次诉讼,最终二审仅判决支付其一万一千余元,后老李申请再审。经过审查,合议庭厘清当事人核心诉求与矛盾焦点,并发现案件背后是老李更为沉重的人生:父母早逝、妻子离世,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孤身一人靠低保度日。案件的根源在于老李工伤待遇甚至生存问题尚未解决,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合议庭一致同意启动案件调解程序,由法院与当地政府沟通老李的工伤待遇问题,经过多次协商,促成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政府一次性给予三万元“过河钱”,并每月支付2000元,后续随社保工资动态调整。如今,老李月收入已达2800余元,生活安稳。

    此后老李成为了我远方的亲人,每逢年节,老李都会来电问候,多年来从不缺席。他不仅自身重拾信心,还主动开导他人,成为法院与政府的“志愿宣传员”。这个案子让我深切体会到:“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将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单靠判决无法真正解决老李的生存困境,只有通过调解、协调、多方合力,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步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端治理、源头预防。

    “以法为基、以情为桥”,织密织牢“有温度的司法保护网”

    近年来,黑龙江高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以现代化审理理念,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着力打造最优司法为民环境,为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筑牢家庭和谐法治根基。黑龙江高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运用面对面、法律释明、亲情感化等方法,情、理、法结合办理家事案件。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案件,严格依法审理,准确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针对同居关系析产、离婚冷静期适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积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深化婚姻家事案件多元解纷,构建矛盾化解共治格局。全省法院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密切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学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沟通联络,通过多样化法治实践、个性化法治教育,为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安置帮教、观护矫治等全方位帮扶,不断增强司法保护合力。如黑龙江高院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核心抓手,强化与相关部门多元协同联动,联合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黑龙江法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情况、黑龙江妇联反家暴工作情况,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构建起“申请便捷、审理高效、执行有力、保障到位”的反家庭暴力司法工作体系,切实筑牢反家庭暴力司法防线。三是积极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关护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黑龙江高院联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在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工作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办理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的未成年人父母和养父母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和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加强对未成年人离婚父母和养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努力营造良好家庭环境与成长环境。

    《家事法庭》中的忙碌镜头映照的是千千万万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身为新时代家事法官,我们要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持续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将司法的精准守护与人文关怀送至每一个需要呵护的家庭,用实际行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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