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雪消融,暖意融融。桦川县法院,一封字迹工整的感谢信格外暖心。写信人是某小区回迁户肖某,字里行间满含喜悦与感念,向执行局负责人王繁致以最诚挚的谢意,这背后是一段司法为民的暖心故事。
肖某等31户居民期盼多年,终于等到办理回迁房不动产权登记的时刻,却遭遇天降难题:因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房屋涉其他诉讼纠纷,他们的回迁房被依法查封,“大红本”迟迟无法到手,法律意义上的“家”悬而未决。虽知晓可通过执行异议及诉讼维权,但一想到复杂的法律程序、漫长的周期和往返奔波的负担,大家心中满是无助。
案件交叉至桦川法院后,王繁并未机械按常规流程处理。深入了解情况后,他深知此案关乎31户居民的居住权益与财产安全感,决不能仅作程序性处置。考虑到开发商相关人员居住外地,多数回迁户在本地居住,若走常规执行异议程序不仅耗时久,还会增加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他暗下决心:必须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寻找更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
为打破僵局,王繁往返桦川县与佳木斯市区,主动约见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对关键证据的逐一核查比对,申请执行人确认肖某等人的房屋确属个人回迁所得,主动递交《解除查封申请书》。桦川法院执行局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审查并制作执行裁定书,专人专程送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解封手续。
从主动介入到成功解封,高效的执行让横亘在居民产权登记路上的障碍彻底清除,最大限度减轻了群众诉累。心头大石落地,肖某等居民激动不已。肖某提笔写下感谢信,赞扬干警“用心解决群众问题,用法律捍卫群众合法权益”的务实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