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遇见青春:这堂法治课,有点不一样!“同学之间开个玩笑而已,至于吗?”“我还小,犯点错能怎样?”这是青少年间普遍存在的心理,也是法治教育必须走进校园的原因。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为提升学生们法治素养,沿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携手公安机关民警走进方正县高楞第三中学,用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法治课,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01当你遇到欺凌时,法官教你这样做!
“同学之间打打闹闹很正常,但过了那条线,就是欺凌。”法治副校长李法官一开始,就给同学们划清了界限——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指的是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一·沿法同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二·拒绝霸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三·沿法同行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四·拒绝霸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重点来了——遇到欺凌怎么办?李法官给出了“三步走”对策:一·记住线索记住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二·及时报告立即告诉老师、家长,要相信有人会帮助你,这不是你的错,不要独自承受。三·心理调适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找校园心理咨询老师、班主任、法治副校长说说,也可以拨打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进行求助。她还鼓励大家:“看到同学被欺负,别当‘隐形人’,一句‘别这样’、一次报告,可能就改变了一切!”
面对校园暴力,警察教你这样做!
“如果在校门口被一群人围住,你该怎么办”“看到同学被打,你是跑开还是上前?”贺警官一上台,就用一连串问题抓住了同学们的注意力。遭遇到校园暴力后如何联系警方,她现场给同学们讲解了几招:
第一招
冷静周旋,保护自己。别硬碰硬,尽量避免冲突,减少伤害。
第二招
抓住时机,果断报警。找机会跑向人多的地方,报警时说清地点、人数、有无凶器。
第三招
配合调查,绝不私了。公安机关是人民群众的保护伞,忍气吞声只会助长坏人气焰。
互动问答:这些问题,你知道吗?
互动环节,同学们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沿江人民法院干警为同学们一一解答。董法官提醒同学们:“帮信罪”离初中生并不远——出租微信、QQ、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账号、帮陌生人转账,都可能涉嫌网络犯罪。最精彩的一幕:当有同学问“我还小,犯点错没事吧?”吴法官严肃地说:“在特定情况下,年满12周岁,经过核准,也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了!年龄不是护身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话落,台下鸦雀无声,随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那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写满了若有所思——也许,这是他们第一次认真思考“责任”二字的重量。2026沿法同行随后,法官们将刑罚、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惩治进行了讲解。互动问答结尾,王法官提出了一个开放性问题:“你觉得法律像什么?”孩子们给出了最纯真的答案:“像红绿灯,指引我们该怎么做。”“像盾牌,保护我们不受伤害。”“像围墙,框住危险,框住安全。”童言稚语里,藏着对法律最朴素的理解,也许,这就是法治教育最好的回响!沿法
学生感言:他们这样说——
张同学:以前看到同学之间闹矛盾只顾着躲开,以后我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公安机关,不能当沉默的旁观者!
赵同学: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虽然没参与过,但是现在才理解,这不是“开玩笑”,而是伤害他人的武器!
孙同学:错的是欺负人的坏人,而不是那些受到伤害的人!
签字仪式:写下承诺,也写下青春活动
最后,一条鲜红的条幅展开——“知法明理 从我做起 守法护法 少年有责”同学们依次上前,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条幅周围,大家簇拥着合影,笑容灿烂。这张照片,将永远定格在青春的法治记忆里。写在后面:一堂课,也许不能改变所有,但至少播下了一颗种子。愿每一位少年,都能“沿法同行”,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