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安全规范,事关民生保障底线与社会稳定大局。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坚决捍卫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守护好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看病钱”“救命钱”。
2024年8月,吴某在承包大庆高新区某小区质保工程期间,建筑材料不慎掉落,将两名路人砸伤。事故处理完毕后,吴某与潘某合谋,虚构受伤人员为其公司工人,前往市人社局作虚假笔录,并提交虚假工伤申报材料,为两名受害人申报工伤,共计骗取工伤赔偿金18万余元,所骗款项用被吴某和潘某个人消费,后被他人举报案发。
受案后,高新法院依法判处了犯罪行为人吴某、潘某,并责令二人退赔保险金18万余元。
判处刑罚后,二人未履行退赔义务,法院于2026年1月主动移送至本院执行部门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了研判,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开展网络查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在江苏省如皋市尚有部分财产。
为快速追回案款,执行法官一方面制作执行裁定书,委托如皋法院对所查控的财产进行扣划,避免案款被转移;另一方面在本地继续开展线下调查活动,通过悬赏执行等措施,全力查找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
执行干警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便成功全额追回案款18万余元,并第一时间将款项转至市社保中心指定账户,守住国有资产安全底线,受到社保机构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也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石,关乎着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强化司法职能担当,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工作,全力保障国有财产安全,防范化解国有财产风险,着力守护好国家的“钱袋子”,奋力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险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