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钱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收到6133元劳务费转账的李某难掩激动,连日来压在心头的重担终于卸下。近日,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巧用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一起劳务费拖欠纠纷,解了李某的“薪”愁。
案件详情
事情要从李某焦急求助说起。此前,哈尔滨道路施工企业B公司通过中介雇佣李某为公司工作人员做饭,双方约定月工资4000元。施工结束后,B公司却未按约定结算劳务费,累计拖欠李某6133元,后续更是拉黑李某电话、删除微信,企图逃避付款责任。
这笔欠款对李某而言意义非凡,无固定工作的他,上要赡养生病老人,下要供养在读大学生,拖欠的劳务费是维系家庭生计的关键,欠款迟迟不到位,让其家庭陷入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无奈之下,李某来到北林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北林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李某。
调解经过
了解案情后,工作人员深知这笔欠款关乎群众基本生活,高度重视这起涉民生保障的纠纷,当即决定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擅长化解民生纠纷的调解员专项办理。案件办理初期困难重重,不仅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协议、证据留存有限,欠款方B公司还刻意失联,调解工作一度难以推进。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多方协调,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借助公安查控系统精准查找线索,最终成功联系上在哈尔滨的B公司负责人。
调解中,法院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坚持情、理、法相融,耐心开展劝说与普法工作。一方面,向B公司负责人讲明李某无固定收入、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困境,动之以情劝导其换位思考,恪守诚信经营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晓之以法精准普法,明确告知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是企业法定责任,恶意拖欠、逃避付款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需依法承担足额支付欠款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用评价,给后续经营发展带来诸多限制。
经过反复沟通劝导,B公司负责人彻底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可能引发的严重法律风险,态度从最初的推诿敷衍、刻意逃避,逐步转变为正视问题、主动配合,最终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拖欠的6133元劳务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李某,双方现场确认款项到账,就纠纷化解达成一致,这起劳务费拖欠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普法小贴士
1. 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2. 企业拖欠劳动者劳务报酬,需足额支付欠款;存在恶意拖欠情形的,将被依法依规惩处,影响企业信用评价。
3. 劳务关系中,应留存书面协议、转账记录、工作量凭证等,作为维权核心证据。
4. 遭遇欠款方失联、逃避付款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协助查找对方线索,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