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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法院:“飙车炫技”撞上警察 这场“速度与激情” 法律绝不纵容

发布时间:2025-12-30 08:57:20



    “炸街”耍酷?改装摩托深夜狂飙,为逃处罚竟将警察撞倒!别让所谓的“个性”变成伤人害己的凶器,法律绝不轻饶!

    案件回顾

    2023年11月的一个夜晚,17周岁的职高学生郭某,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在富锦市主干道及居民区超速行驶、“炸街”扰民,巡逻民警发现后,开启警灯、鸣响警笛,并使用喊话器要求郭某停车接受检查。郭某因害怕车辆被扣,非但未停车,反而加速逃离。在路口遇红灯被迫减速时,民警下车步行至其车前,出示证件并要求其熄火配合。郭某为逃脱,突然猛拧油门,驾车正面冲撞民警丁某,致其倒地受伤,后郭某被其他民警控制。 

    郭某认为——我就是喜欢骑车时那种“拉风”的感觉,改装车飙一下,多酷啊!被警察拦下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怕车被扣,脑子一热只想着跑。撞到警察那一刻我也懵了,根本没想过事情会闹这么大。我以为顶多就是罚点钱、扣个车,哪知道这样也算犯罪……

    审理结果

    富锦市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郭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郭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划重点: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暴力抗法不仅严重侵害执法民警人身权益,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开挑战。青少年追求个性无可厚非,但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酷”建立在遵纪守法、尊重生命、保障安全的基础上,而非通过违法飙车、扰民伤民来博取关注。请广大青少年引以为戒,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终身悔恨。马路不是竞技场,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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