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人带来身心上的痛苦,对家庭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5年11月2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黑龙江省公安厅结合工作职能会商研讨,探索建立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在充分参考借鉴有益经验基础上,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着力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供了规范性依据。《措施》共七部分十六条,其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联动、措施实施、回访监督、协助执行、责任承担、信息共享、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近年来,黑龙江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作用,依法严惩虐待老人、遗弃未成年子女等犯罪,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暴受害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织牢织密反家暴“法律保护网”;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反家暴宣传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做好农村、边远、欠发达地区,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对未成年人家暴问题的重视程度,切实把“预防为主”这一反家暴工作的“上半篇文章”做好。
下一步,黑龙江高院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理念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措施》落实,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震慑,提高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护权益意识,不断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