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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龙江绿碳”认购打通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5-11-19 14:58:13



    近日,黑龙江高院与省林草局、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在破坏森林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创新性地将本省自主开发的林业碳汇产品纳入生态保护司法赔偿体系,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存在的周期长、成本高、标准不统一等关键难题,为全省法院科学、规范适用认购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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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森林碳储量约57亿吨,是国家“双碳”战略的重要支撑。然而,在破坏森林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如何精准量化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对森林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评估,以及鉴定难、鉴定贵等关键症结,一直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难题。黑龙江高院通过前期调研、多方座谈、充分论证,在已签订《“生态执法司法+林业碳汇”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探索将森林生态价值具象化为可交易的“龙江绿碳”产品,彻底打通从生态损害赔偿到生态环境修复这“最后一公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工作指引》明确了适用案件范围、碳汇损失量测算标准、测算主体、认购平台以及认购流程等具体内容,规定被告人可以通过自愿认购“龙江绿碳”来履行生态修复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落实了“谁破坏、谁赔偿”原则,还通过指定“龙江绿碳”作为赔偿载体,让破坏者付出的赔偿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直接转化为森林养护和生态修复的资金来源,确保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最终形成了“生态损害-碳汇认购-价值转化-环境修复”的全链条闭环,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当一片片森林通过“龙江绿碳”被赋予资产属性,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碳汇认购得到惩戒修复,每一笔碳汇交易都将为龙江的绿水青山注入新的活力,每一片森林都在司法护航下焕发勃勃生机。下一步,黑龙江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强化与生态环境、林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拓展“生态司法+碳汇交易”的应用场景,不断推动“龙江绿碳”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得到更广范围的应用,在这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上,继续书写司法护航绿色龙江建设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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