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购买了某公司开发建设的楼盘住房,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可某公司却迟迟不肯交付房屋。原来,某公司之前因办公场地紧张,临时将陈先生购买的房屋占用当做办公用房,不仅在客厅、卧室摆放了办公桌、文件柜,还在阳台存放了大量公司废弃设备,陈先生多次上门沟通,某公司却一直不肯腾退。无奈之下,陈先生向东方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交付房屋。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陈先生向东方红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受案后第一时间到涉案房屋现场勘察,发现办公物品还在,但此时某公司负责人已经去了外地,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只好一边联系该公司员工和周边商户,尝试获取朱某的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持续关注朱某行踪线索。 之后的一天,陈先生联系执行干警,兴奋地说:“我今天看到朱某的车了,他应该是回来了!”得知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立即放下手中工作,赶赴朱某所在小区,在其住所找到了朱某。见到执行干警时,朱某起初态度强硬,“这房子是公司的资产,我现在没地方腾房!”面对朱某的抵触情绪,执行干警没有急于反驳,而是耐心劝说:“朱大哥,您别激动,咱们先冷静下来算笔账。这套房子已经由法院判决归陈先生所有,你们公司占用他人房产本就不合法,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您的个人征信和公司经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您是商人,比我们会算账,您想想,为了一套房子影响公司信誉和个人前途,值得吗?”
听了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朱某的表情微微变化,原本抱在胸前的双手慢慢垂了下来。沉默片刻后,朱某答应尽快腾房。随后,执行干警跟随朱某前往涉案房屋,仔细排查房屋占用情况,清点室内物品数量、摆放情况,还检查了房屋的水电线路、门窗完好度等情况,确认不存在权属瑕疵和安全隐患后,要求该公司限期搬离物品。 几天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陈先生、朱某在房屋交接确认书上分别签了字,陈先生终于顺利接收到自己日思夜盼的房屋。“终于拿到房子钥匙了,太感谢法院的同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