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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一场关于抚养权的温情和解

发布时间:2025-07-22 10:01:56



    几个月前,当事人赵墨(化名)在电话里情绪激动:“法官,我不同意调解!这官司我打定了!”几个月后,他却由衷感谢:“法官,谢谢您!让我终于见到了我的宝贝女儿!”是什么让一场剑拔弩张的抚养权争夺,最终走向了温情的和解?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案件的调解历程。

    调解遇挫:信任崩塌,互信难建

    李丽(化名)与赵墨于2019年结婚,次年女儿小花(化名)出生。后来二人因家庭矛盾分居,小花一直随母亲李丽生活。分居期间,赵墨及其父母探望孩子屡屡受限,便试图借做亲子鉴定之机,在司法鉴定中心强行带走小花,虽未成功,却彻底激化了矛盾。自此,李丽拒绝让赵墨及其家人再接触孩子。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均同意离婚,却在子女抚养权、探望权上激烈争执。法官敏锐察觉到,此案的核心难点不仅在于法律权利的判定,更在于修复信任裂痕,为小花营造一个虽父母分离、但爱不缺失的成长环境。

    法官本想先行调解,但调解当日赵墨缺席。电话沟通中,他情绪激动,直言“与李丽无话可说”,拒绝调解,要求直接开庭判决。首次庭审中,双方仍是针锋相对,互不退让,最终因需补充证据而休庭。庭后多次沟通,双方态度依然强硬,调解陷入僵局。

    破冰转机:单独沟通,释法析理

    转机出现在第二次庭审。经过多次劝说,赵墨同意了在庭审前与法官单独沟通。法官抓住机会,耐心释法析理:“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争夺的硝烟,最终灼伤的只会是孩子稚嫩的心灵。”她更从孩子角度切入:“小花自出生便由母亲照料,分居后更有姥姥姥爷悉心陪伴,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依赖。强行改变,对她幼小心灵冲击巨大。父爱如山,这份爱不应是占有,而应是守护她安宁成长的基石。”

    在法官反复阐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后,赵墨的态度开始松动,最终同意小花由李丽抚养。然而,他仍充满忧虑:“法官,我信不过她,她以后绝对不会让我见孩子。”这份深深的不信任,是过往伤痕的投射。

    温情落定:以爱之名,融化坚冰

    为了彻底消除顾虑,法官引导双方将未来相处的每一个细节落到实处:探望频率、时长、接送方式,寒暑假、春节等特殊节日的安排……逐条协商,反复确认,最终白纸黑字写入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赵墨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个请求:“法官,能不能帮我和李丽说说,让我先和孩子视个频?已经几个月了......”

    面对李丽的犹豫,法官轻声劝导:“让小花听听爸爸的声音吧,让孩子知道,爸爸的爱从未离开。”短暂的沉默后,李丽拨通了孩子姥姥的电话。当电话那头清晰地传来小花稚嫩而充满思念的声音——“爸爸,我想你了”——赵墨瞬间泪如雨下。这声呼唤,融化了最后的坚冰。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若父母协议不成,法院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然而,在牵动骨肉亲情的抚养权问题上,一份凝聚父母共识、考量孩子情感需求、细致约定未来互动模式的调解协议,往往比一纸判决更能弥合伤痕,为未来漫长的亲子相处奠定平和的基础。

    耐心疏导,细致沟通——这正是家事法官在法槌起落间,所追寻的司法力量与温度。法律条文是定分止争的标尺,而调解的艺术则在于以爱之名,引导父母学会克制、沟通与守护。这刚柔并济的实践,正是“司法为民”理念在家事审判领域最生动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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