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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法院:牛群踩坏大棚引纠纷 通河法院“三步走”巧解赔偿心结

发布时间:2025-07-09 09:42:29



    农忙时节,村民王某满怀希望地在自家田地里搭建了大棚,精心培育青苗,期盼着好收成。然而,邻村侯某家的牛群却意外“闯入”,一场“牛灾”从天而降——大棚被踩塌,青苗被毁坏,自己的心血眼看就要付之东流。

    王某找到侯某理论,侯某承认自己一时疏忽,没看好牛群,但坚持“不是故意的”,拒绝赔偿。大棚材料费、青苗成本,收益损失……王某越想越急,多次协商无果,只得来到通河法院寻求帮助。

    考虑到农时紧迫,法院收到材料后,充分向当事人阐明先行调解程序具有节省时间、节约成本等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熟悉乡情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与指导法官在了解纠纷详情后,制定了清晰的“三步走”策略。

    倾听诉求,安抚情绪

    调解并非易事。双方情绪激动,争议焦点明确:赔不赔?赔多少?为此,调解员首先化身“情绪安抚员”,面对心疼又焦虑的王某,耐心倾听她的委屈和诉求,同时引导她理性看待赔偿金额,索赔需有据,不能“漫天要价”。

    对于强调“非故意”的侯某,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则当起了“法律讲解员”。他们结合《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深入浅出地讲明:动物饲养人由于自身疏忽而致使动物对他人造成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一番释法明理,侯某的态度明显转变,承认应该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依然僵持不下。

    实地走访,厘清损失

    空口无凭,损失到底有多少?为了给调解提供坚实依据,法官和调解员立即奔赴现场。他们卷起裤腿走进田地,仔细勘测受损大棚面积、清点毁坏青苗数量,固定实际损失证据。

    接着,他们又走访多家农资商店,了解大棚材料和青苗的市场价格,并向村委会“取经”,了解以往处理类似纠纷的方式和赔偿标准,结合当地习惯形成参考依据。扎实的调查工作,让赔偿标准的讨论有了实实在在的“标尺”。

    沟通协商,促成和解

    调解员综合考量指导法官提供的裁判思路与尺度、实地勘查中获取的损失数据、受损物品在当地市场的现行价格,并结合当地长久以来的村规民俗等多方面因素,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

    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再次面对面坦诚沟通。经过一番有理有据的协商,王某与侯某达成调解协议,侯某当场向王某支付赔偿款,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是典型的饲养动物侵权所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农村并不少见,此类纠纷的难点往往在于赔偿金额的合理计算。通河法院巧用“法院指导+人民调解”模式,发挥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创新“现场勘查精准化+市场询价动态化+村规参照本土化”的损失核定方法,科学定损,高效解纷。

    案结事了后,通河县法院联合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本案变为生动的“活教材”,以案释法,引导村民明晰饲养动物过程中的法律义务与风险,增强村民对动物管护责任的认知与重视,进而减少动物侵权事件,维护乡村农耕的和谐与稳定。本案已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为全国各地化解类似纠纷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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