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在田间地头就把难题解决了!”张某收到赔偿款到账的短信时,激动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
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2万元,但迟迟未能还款,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立即偿还张某本金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始终未能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某来到九三人民法院嫩江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嫩江人民法庭的干警们通过询问街坊邻居以及王某居住地的居委会等方式,了解到近期王某一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中施肥。执行干警们考虑到如若强制执行可能会延误王某施肥,对耕种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王某能够及时进行后续耕种,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嫩江人民法庭的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耕种现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调解现场,干警们对王某释法明理并阐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影响其后续耕种等一些后果后,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于本月先向张某支付3000元,剩余赔偿款则以每月2000元的额度分期支付,直至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九三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案件执行,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落在实处,针对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加大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持续擦亮“农·法同行”司法护农专项品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