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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利剑斩恶行 雷霆执行护诚信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5-06-06 16:41:55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生效裁判必须履行!近日,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与公信力。 

    基本案情:高某与张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高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然而,张某不仅未如实申报财产,反而在未告知法院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所有的72头猪以及7头牛变卖用于清偿其他未经诉讼确认的债务,导致本案无财产可供执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张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后,立即将其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严正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并明确告知其若不立即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面对法律的强大威慑,张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将全部案款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之责。今后工作中,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说法:本案中,被执行人企图通过转移财产逃避履行义务,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和司法秩序。法院通过精准查控、法律震慑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执行智慧。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任何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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