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乌翠区法院坚持将“枫桥经验”与乌翠区实际紧密结合,坚持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无形,围绕如何做好“能动司法”,抓实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一、建立一套工作体系,全力强化组织保障,消未起之患
伊春市乌翠区法院主要领导邀请伊春市人民调解中心到院召开关于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共议决策。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多元解纷和源头治理两个专班,定期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先后制定《乌翠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乌翠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管理规定》《乌翠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全院一盘棋+四条路径+三个联动”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助力乌翠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到“优”的转变。
二、探索四条路径,力求实现矛盾纠纷“标本兼治”,治未病之疾
一是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分调裁审总枢纽进行全方位升级打造,组建4个团队,开展案件分流引导,诉调衔接、调裁对接、登记立案、繁简分流工作。建立分流引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三点一线”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当事人一站式多元解纷需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讼案件增量得到有效控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量和成功率大幅上升,新收案大幅下降,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网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建立健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长效机制,实行法官分片责任制,及时为群众提供对接立案、全程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司法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室、法律咨询室、心理疏导室,提供诉前指引、前置调解、心理抚慰、法律咨询等一站式前端化服务。
三是搭建集约高效智慧调解平台。逐步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调。2023年,乌翠区法院新收诉前调解案件674件,调解成功660件,调解成功率97.92%,调解员、调解组织信息录入完整度100%。
四是开创“三个前置”解纠纷工作模式。将调解工作前置,立案前对当事人能调尽调;将释法明理前置,在现有证据基础上为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规定、推导审判结果;将执行工作前置,调解中首先考虑能否当场履行完毕,不能当场履行的在当事人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在办理涉及伊春汇源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汇源集团(伊春)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乌翠区人民法院积极拓宽执行服务前置程序,执行员与担任特邀调解员的退休老法官在立案前接待当事人,以善意执行理念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工作,力争将案件化解在源头。截止2023年8月17日,涉汇源案件共计61件,涉案标的36,638,418.00元,其中43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已经执行到位12,234,424.00元,另有18起案件正在积极处理中,涉案标的24,403,994.00元。
三、注重“三个联动”,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医之于无事之前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治理体系,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出台《诉源治理常态化联络沟通工作机制》,将法官、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村干部有效联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发挥“老法官工作室”功能,从细微处便民于群众,构建全方位布局、集约化治理、智慧化联络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以诉源治理新格局延伸治理触角,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
二是加强“多调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专业调解与联合调解”相结合,在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引进来”,充分发挥调解员中退休老法官的优质资源,倾力打造精品调解团队;乌马河法庭通过与乌翠区司法局、小舜律师事务所密切衔接成立驻院调解工作室,并逐渐形成推进人民调解、做优律师调解、健全特邀调解、拓宽行业调解,等多种形式参与的多方联动解纷模式。目前,共有6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2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非诉解纷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特点。
三是加强“诉调联动”确保非诉解纷依法规范高效。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实现了司法引导、诉调对接、优势互补、协同共办的工作实效。推行“无讼”“少讼”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屯”的创建,目前已建立锦山村无讼村屯示范点。积极建立“法官+调解员+居(村)委会”联动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特长、调解员的调解经验,就地联动开展调解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因物业纠纷,伊春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50多位业主诉至法院,乌翠区人民法院立即与伊春市人民调解中心联系,委派调解员与驻院老法官成立专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对该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摸排,并入户走访,对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进行全面收集梳理,找准问题后,法官联合调解员共同参与化解。原来是业主十年前购买的婚房一直承受着漏雨的阴霾,小区物业公司几经更换,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后经乌翠区人民法院法官和调解员几番沟通、劝解、磨合,物业公司承诺2024年10月前将楼房室外重新做防水维修,室内墙壁修复原样,并主动给业主减免了部分物业费,业主李某主动提出将2023至2025年的物业费一并缴纳,双方为此握手言和、皆大欢喜。与此同时,也解决了困扰伊春市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纠纷形成的恶性循环。
乌翠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在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引进来”,通过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调解员参加庭前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员中退休老法官的优越资源,彰显出“他们法律功底强,业务水平高,调解技法灵”的职能作用,案件调解成功率高。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四源”治理,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让“枫”景民心“桥”架起法治与和谐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