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组织要求,围绕我省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法院执行局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安排,围绕政法教育整顿“回头看”专项部署,采用线上、线下发放灵活组合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确保特殊时期执行工作“不打烊”、“出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的执行款包括农户申请粮食种植合作社履行买卖合同欠款、农民工申请执行工资、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执行赔偿款等涉民生案件,也包括小微企业申请执行货款等多个类型案件。向共计63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近期执行到位案款682笔,累计4542.36万元,涉及案件604件。
部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法院还在发放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出席见证此次活动。
哈尔滨市依兰法院当日对刘某等34名农户申请执行依兰县隆昌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祝某、王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申请的卖粮款进行案款发放,该执行案件发生在农村最普遍的民生领域内,虽然案情较为简单,但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及联系沟通,采取合理处置方式,使得农户的权益得到保护。
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当日对两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工资款进行了发放,工人的工资往往是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需要赡养老人、抚育孩子,城子河区法院积极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放款,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保障工资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