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市法院“惩赖行动”的部署,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6月14日,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强制迁出。
道外区人民法院在受理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友谊村村民委员会与邱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邱某及其妻子杨某,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从红星渔场鱼池迁出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邱某仍拒不履行。为了落实生效裁判,办案人员积极着手制定和实施强制迁出预案,执行法官多次赴现场,对渔池的现有状态进行实地勘察。经勘查发现渔池面积较大,地势崎岖,迁出工作十分艰巨。开展“惩赖行动”后,道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统筹规划,集中力量,积极推进这起“骨头案件”的执行。在执行中,做到依法规范,法治宣传教育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力求最佳执行效果。4月15日,依法在红星渔场被执行人邱某的居住处张贴公告,责令其于4月30日前迁出,如到期仍不迁出,将依法强制迁出,但被执行人邱某仍拒不履行迁出义务。6月12日,执行法官再一次前往红星渔场,通知邱某法院将于两日后强制执行。6月14日,由执行局负责人周晓冬指挥,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8人,法警10人,警车5辆实施强制执行。抵达红星渔场执行现场后,干警迅速行动,将被执行人控制在有利区间。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邱某再次进行教育劝导,但其仍无动于衷,现场指挥果断下令,由法警将邱某强制带离迁出标的物现场,随后执行法官将红星渔场内全部应迁出鱼池交付给友谊村村委会,一起“骨头案件”得以妥善执结。
在为期六个月的“惩赖行动”中,道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按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布置,加大执行力度,按阶段完成工作目标,严肃打击“老赖”们的拒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