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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求人|惩赖行动“祈使句”· 集中搜查“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9-06-13 16:42:25


执行不求人|惩赖行动“祈使句”

         集中搜查“进行时”

为认真落实2019年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践行“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按照市中院《关于集中开展“惩赖行动”通知》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初,我院以提升执行质效为主旨,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关于集中开展执行“惩赖行动”实施方案》。6月4日与5日,孔庆春院长陆续签发5张搜查令,涉及的5起执行案件正式启动搜查程序,我院“惩赖行动”随之推开。

此次集中行动,做好摸底排查,合议庭合议,制定执行方案、应急预案,签发搜查令,送达传票与确定住所地,调配人员车辆等各环节的前期准备。搜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司法警察用语文明,着装规范,佩戴单兵或执行记录仪全程录像,直接送达搜查令,制作搜查笔录,对搜查到的财物依法及时采取扣押措施。

出示搜查令

搜查过程中

搜查措施分别针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且存在隐匿财产行为的被执行人人身或居住地进行

   通过采取搜查措施,查找到被执行人现金2000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案,办结执行案件1件

 搜查人在笔录上签字 

 制作搜查笔录 

 被搜查人在笔录上签字 

搜查措施是财产调查中的一项重要手段,用活用好搜查措施,对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的可供执行财产并加以处置无疑是种助力。除了对物的强制效果外,采取搜查措施有利于对被执行人造成强大的震慑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接下来的“惩赖行动”,我院将综合运用各项强制措施,全面推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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