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和省高院关于开展“雷霆行动”的决策部署,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1月20日上午,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执结44起涉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日上午9时,桦南法院办案法官召集全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第二审判法庭集合,通过两个小时的调解,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偿还欠款,两天内把拖欠工资全部结清,桦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杜忠宝表示,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只要法院一纸判决书,当事人便有权获得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44位申请人无不动容,都说:“这才是替人民做主的好法官。”
桦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郑某某等人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向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宣传涉民生案件不能及时执行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让被执行人积极筹集钱款。在立案后19个工作日将立案执行的44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这些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企业了解该企业的生产情况、财产情况,不能及时给工人开支的原因等,通过细心的工作引导,该企业领导主动借款,在短时间内将44起案件申请执行的标的全部执行完毕,通过此次案件的执行,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桦南法院执行局本着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民生合法权益的宗旨,今后将继续努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