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中院执行局在省法院集中开展的“协同执行月”期间,成功协同阿城法院办理一起强迁执行案件。此次行动经过两级法院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依法强制迁出了一名非法占有鱼池的“老赖”,体现了司法公正、公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11月1日,执行局局长张国旗亲自安排部署协同执行工作,与哈尔滨中院指挥中心共同商讨并制定执行预案,明确警戒组、急救组、指挥组、实施组、处突组的分工,并有执行人员先行到达执行地点,与当地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协调此次强制执行活动。
行动当日,阿城法院与哈尔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视频联线,随时汇报行动情况。11月2日8时30分,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执行干警到达执行地点后向被执行人说明来意,向其释法明理,在辖区公安机关、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对被执行人所在房屋实行了强迁。强迁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抗拒执行,我院领导及时向哈尔滨中院指挥中心汇报,并按照指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由执行局局长张国旗向其明法释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配合执行,另行主张权利。强迁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房内物品及鱼池内附属物品进行逐一登记、清点并录像。直到当日下午4时,所有物品迁出完毕,将鱼池及房屋附属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此次执行工作得以完成。一起执行难案件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得到化解。
两地法院充分发挥协调统筹优势,配合使用执行力量协同办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力执行。此次行动充分体现出协同执行的高效性和优越性,节约了司法成本,为破解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提供了有效途径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