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通河县法院执行人员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向法官赠送“执行神速,真诚为民”的锦旗,表达对县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因肇事司机被执行人王某某拒绝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支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第一次向通河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开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即为逃避执行而隐匿行踪,随即下落不明,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期间,申请人因未获得执行款对法院执行工作一度存在误解,引起信访。后因申请人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报批未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开展“雷霆扫赖”活动期间,恰逢申请人恢复该案执行,该案件涉案时间久,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所在村屯进行走访摸查,经当事人提供线索,执行局局长王守东于深夜安排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进行抓捕,但被执行人彻夜未归,通过可靠消息得知被执行人已藏匿起来。翌日,王局长安排警力,亲自带队采取全天候搜索,并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张贴督促履行义务公告等方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最终,被执行人摄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该案件恢复执行程序仅两天就赔偿款3.7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实结结案。有效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感激之下来向执行人员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
自开展“雷霆行动”以来,通河县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强化办案质效,努力使案件在对短时间内实现执行到位,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