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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 带着媒体去执行:狠心女儿卷走钱财 六旬母亲无力偿债

发布时间:2018-07-09 16:45:23


带着媒体去执行

为全面决胜执行难,肇源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逃避执行的老赖坚决予以打击。可就在一件件案件顺利执行的时候,眼前的一起特殊案件却困难重重,花甲老母亲无力偿还债务受到法律的追责,而不孝女儿却置老母亲于不顾,逃之夭夭,音讯皆无。

近日,肇源新闻的媒体记者应法院邀请,见证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

2016年1月25号,高亚贤老人和她的三女儿王某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26亩土地承包给他人,承包费124,000元。2017年,承包人因为只经营了10.5亩土地,故诉讼至法院,要求二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解除该合同,并由高亚贤返还承包费109,498元。调解书生效后,高亚贤并未履行义务,承包方遂于今年1月6日申请立案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高亚贤送交法律文书后,进一步进行财产查证时,发现老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反复沟通,高亚贤才说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高亚贤老人的老伴已经去世,其三女儿王某及丈夫以办合作社为名,拿走了老人的承包款后音讯皆无,导致老人无力返还承包款,成了失信的老赖。面对执行干警,老人即痛苦又羞愧。痛苦的是女儿如此狠心,拿走老人钱财后对老人的境遇不闻不问,逃之夭夭;羞愧的是,无力偿债的她,面对的将是法律的追责。

对于这样一起案件,执行法官愤慨之余,也有着深深的无奈。一方面作为执法者,他们铁面无私,面对老人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严格按照程序一轮轮查证、走访,反复核实老人现有财产。与此同时,他们又对于老人的遭遇深感同情,对老人女儿王某的行为无比愤慨。

执行法官认为,这起案件并非孤立的个案,其中反映的法律乃至社会层面隐含的问题,应该引发我们广泛的思考。

焦点一:执行不能” 并非法院执行不力

执行法官表示,执行不能并不等于执行不力,面对高老人的情况,尽管我们已穷尽查扣和强制措施,然而现实是高亚贤老人目前确系无力偿还债务,但我们同样不会放弃执行,该案将依法按照程序继续处理。在此,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处,交易本身即具风险,在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无法督促当事人实际履行到位。

焦点二:失信的女儿无论在法律角度还是道德层面,都负有扶助老人之义

执行法官表示,卷走老人钱财的女儿、女婿虽非本案执行相对人,但其二人拿走老人的土地承包费后,数年来音信皆无,导致合同依法解除后,老人无力偿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层面女儿王某都有帮助老人偿还债务之义,其置老人生计于不顾,失信逃避的行为不仅令人愤慨,更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兽知反哺,人何以堪?

本案中,王某失信于自己的母亲,更失信于社会良善的风俗。在此,我们也希望女儿王某看在老母亲的身体状况及目前的艰难处境,能够及时悔改,回家切实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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