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甘南法院送达小组成员李明阳送达过程中,成功的进行了庭外调解。送达队员在法院还没开庭之前,将纠纷圆满化解,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这支刚组建不到一个月的新团队,为甘南法院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被告张某驾驶被告讷河市胜利驾校所有的江陵牌中型普通客车在甘南县碧都宾馆门前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一般交通事故。经甘南交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被告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修车花销:2635元,要求被告及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赔偿。
事发后,原告找过被告索要赔偿,但迟迟没有结果,遂将被告张某及其驾驶车辆的讷河胜利驾校和保险公司告至甘南法院,而后便回到山东工作。送达队员在给被告送达原告的起诉材料时,了解了事件经过,在与被告的沟通后,被告觉着这件事儿事实清楚,本该承担赔偿责任,不至于再闹上法庭,直接跟送达队员说能不能当时就解决。送达组队员李明阳联系主管领导后,决定特事特办,进行庭外调解。李明阳联系原告,原告也认可法院的做法,送达干警与原告通过全程录像视频的方式,将被告给付原告的赔偿款以转账方式直接转给原告,原告收到款后表示同意撤诉,并感谢甘南法院既帮他节省了时间,也帮他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