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远、徐卓等被告人强迫交易案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于广远担任黑龙江海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哈尔滨安都开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都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为垄断哈尔滨市阿城区开锁行业、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管理、通过垄断优势提高收费标准、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王大寅、卢国范、杜宇、孙硕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殴打、辱骂、砸店、砸车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哈尔滨市阿城区开锁从业人员加入其所控制的海网公司、安都公司或者退出开锁服务行业。于广远为顺利达到垄断哈尔滨市阿城区开锁行业的目的,承诺给付哈尔滨市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整治办中队长被告人徐卓股份和利益,利用徐卓查处违法广告联系电话号码的职务便利帮助其排挤竞争对手,徐卓多次报停于广远提供的代洪军、张孝飞、刘金国、张伟等开锁从业人员业务联系电话号码,对涉及于广远海网、安都公司的10余部违法广告联系电话号码未采取报停措施。
【裁判结果】
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于广远为达到垄断哈尔滨市阿城区开锁行业市场的目的,纠集被告人王大寅、杜宇、孙硕、卢国范等人通过采用恐吓、威胁、打砸、勾结被告人徐卓利用其职权查封竞争对手业务联系号码等手段,强迫其他开锁经营者加入或者退出开锁行业,属于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于广远、王大寅、卢国范、杜宇、孙硕、徐卓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其中于广远系首要分子,王大寅、卢国范、杜宇、孙硕、徐卓均系主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徐卓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被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相应刑罚。徐卓等人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