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等10人涉恶案
【基本案情】
2017年起,被告人陈伟纠集被告人左成祥等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四道街附近,通过主动挑拨、激怒被害人打架,故意遭受“伤害”,利用被害人害怕被处罚的心里,胁迫被害人赔偿,采用“碰瓷”手段,索要钱财,形成“恶势力”。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共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5起,非法获利29万余元。
【裁判结果】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陈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左成祥等9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至10万元不等罚金。宣判后,陈伟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