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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颖等4人涉恶案

发布时间:2019-02-20 14:35:07


夏立颖等4人涉恶案

  【基本案情】

20177月,被告人夏立颖为防止出租车司机、拼车司机拉走客源,纠集被告人宫凌众、丁洪福、路遥等人对巴彦县镇东乡附近的客运线路进行看守,多次盘查、打砸过往出租车、私家车,并辱骂、恐吓、殴打司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20177月至12月,共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10起。

【裁判结果】

巴彦县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夏立颖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宫凌众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丁洪福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路遥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夏立颖等4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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