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15时,省法院组织5起2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北区、呼兰区和巴彦县人民法院依法同步公开宣判。省、市、区扫黑办部分领导,部分被告人家属,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在四地法院旁听了宣判。省法院院长石时态、副院长史景山,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等领导同志旁听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一案的宣判。
自今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此次宣判的5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吕建军等6人寻衅滋事案,呼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华明等3人寻衅滋事案,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高连旭等8人寻衅滋事案和荣华林等5人寻衅滋事案,巴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夏立颖等4人寻衅滋事案。涉恶的26名被告人,均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和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交通运输行业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这些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和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下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