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一大早来到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高兴地说:“真是太谢谢法官了,这下我可以放心的撤诉了”。
原来,2014年8月的一天,李某乘坐赵某的二轮摩托车去办事途中,不幸与周某某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并住院治疗。李某多次向赵某和周某某索要医疗费,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给付。李某无奈,只好将赵某和周某某起诉至法院。
案子受理之后,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都互相熟悉,应当以和为贵,最好还是让能被告自觉自愿地将钱给李某,便打电话给被告赵某和周某某,约二被告来到法院,办案法官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耐心的对二人进行劝说,向他们讲解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又从人情上劝解他们,李某毕竟受到了伤害,为了双方以后相处,他们也应该尽快向李某赔偿损失。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最终二被告表示他们会和李某进行沟通,尽快将钱支付给李某。 几天之后,李某如期收到了医疗费,遂来到法院撤诉,矛盾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