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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农垦法院:法官进家门帮助残疾人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9-14 10:41:06


    “谢谢法院,谢谢几位法官,这样调下来真是最好的结果!”9月10日,当红兴隆农垦法院双柳河法庭庭长李宝江和书记员李佳来到致残的案件当事人左某家并最终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后,左某和他的妻子感动地说。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2015年6月10日,左某某和李某某喝酒后到五九七农场广安楼找人,在返回途中不慎同时从广安楼二楼至一楼缓冲平台处意外坠楼,李某某死亡,左奎利某某受伤。左某某经医院治疗,现已好转,病情稳定。左某某系农民,生活困难,无固定收入,特请求被告黑龙江省五九七农场从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方面给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3万元整,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承办法官考虑到左某是残疾人行动不便,亲自来到左某家进行询问调查,问其是否愿意调解及调解的要求。随后,法官又对被告反复耐心的做工作,使其认识到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左某2万元。在此基础上,法官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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