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落实裁判文书上网责任。指派审判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书上网各项工作,做到专项有专人,专人有专责。
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账。各业务庭室建立专门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台账,对不同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全院裁判文书上网台账,于每月末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
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范围。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方式结案,公布后可能对公序良俗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可能对诉讼参与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困扰的判决、裁定外,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严格裁判文书上网责任。因裁判文书出现制作质量问题造成负面影响、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审批、审批不及时、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审批后擅自改动、审批把关不严、拖延上网、有意规避上网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