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信息化综合平台,今年以来,龙凤区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正式启动,为了充分利用新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更先进的信息平台,龙凤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推动新系统的应用。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全院干警对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认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是各业务庭审判工作最直观、最真实的反映,是全院审判工作最直接的外化表现形式。龙凤区法院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切实提高法院审判人员、行政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解决思想上存在的误区,清除思想障碍,更新观念。同时,制定并落实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信息化管理机构,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切实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进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应用。首先,根据省法院对信息录入及节点管理的工作规范要求,对系统内所有项目设置节点控制,对审批事项进行严格规范。其次,由审管办对各业务庭的使用进行监管,督促及时结案;对不能及时结案的,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尽快结案。同时,由审管办实行每周定期通报,防止超审执限案件发生。对临近审执限的案件,公开通报到庭到人,各审判业务庭每周向立案庭报送结案进度,确保结案均衡度。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管理作用。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管理流程的制定依据。为此,龙凤区法院把现行管理规范和网络运行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实现信息化建设运用规范化,从制度层面对操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为确保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龙凤区法院不仅把各部门和干警支持、协助法院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各庭室的年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还建立完善了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期限和审判监督等各项具体考核指标,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提取数据,对干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记录到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