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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法院:“开进”百姓家里的巡回法庭

发布时间:2024-08-15 13:55:08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近日,讷河市法院通南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将法庭搬进了当事人家里,成功促成一起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2022年,被告在原告处赊购饲料,共计欠款5万余元。为了更利于牛、羊的健康成长,原告销售的饲料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掺入混合兽药进行使用,被告在未充分理解产品使用说明的情况下,掺入兽药量过大,导致饲养的牛、羊出现反吐症状。原告到被告家里主张支付尚欠的饲料款时,双方发生争执。起初,办案人与被告沟通时,被告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原告具有过错且销售的饲料产品质量不合格,自己不应该支付尚欠的饲料款,同时表示自己腿脚不方便,不认识字,亲朋好友都不在身边,没办法去法庭参加庭审。

    考虑到被告确实存在生活上的困难,且被告家距法庭有30公里。承办法官王立强坚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决定将本案的调解工作搬到被告家中。

    “双方各让一步,你再让点,他再涨点,纠纷就地解决,大家都省心了”,办案人以唠家常的方式开始了这场调解。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办案人明理释法,分配举证责任。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的芥蒂,案件达成调解,并当即履行完毕。

    近年来,讷河市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从“坐堂办案”到“法庭上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持续打造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的调解模式,不断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打造无讼乡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讷河市法院将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理念,将巡回审判工作与多元化调解工作相结合,充分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让审判工作“走出去”,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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