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特别是朋友之间的金钱往来,往往是出于信任,可有时,钱借出去了,要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近日,诺敏河人民法院通北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朋友间因“借钱”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吴某和刘某是朋友,2021年11月吴某急需用钱交取暖费向刘某借款5000元。刘某二话不说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吴某。其后两年多时间里每次问起,吴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一直拿不回钱的刘某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偿还借款。
考虑到双方是多年好友,直接对簿公堂不利于修复友情,而且判决后吴某如仍不还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于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当初我借钱给她是为了救急,是出于两个人的友谊和信任,没想到这钱借出去容易要回来难!”
“我实在是手里没钱......”
吴某和刘某各说各的理。
“大家先都冷静一下,咱们坐下来喝点水,听我说两句......”“小吴,你手头不宽裕我们能理解,但这确实不是借钱不还的理由。没有多,还有少,你看看能不能在保证你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分期把这5000元还上,毕竟两年多了,可不能让小刘寒了心,朋友一场不容易......”法官一边安抚着双方情绪,一边从法律规定、诚信道德、朋友情谊等多方面对二人进行耐心劝解。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吴某对自己未能及时偿还欠款向刘某道歉,同时在法官的见证下把手中现有资金转给了刘某,并承诺剩余借款这个月底还清。见到吴某态度转变,刘某主动上前握住吴某的手,双方两年多的隔阂就此消除。
接下来,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时刻以“如我在诉”意识,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