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21件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同时,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大庆油田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庭审中,21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且签字具结。法院综合各案事实、性质、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对21名被告人判处拘役一至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的刑罚。本次集中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在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轻刑快办”,既降低了司法成本,又提升了审判质效。
下一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以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助力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