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地处祖国最东端,是最早将太阳迎进祖国的地方,素有“华夏东极”和“东方第一城”之美誉。当祖国的大多数地方还在沉睡,神州大地的第一缕曙光已经划破天际,轻柔地赋予东极抚远以明亮。
本期介绍抚远法院“青苗·拂晓”少审品牌。
“青苗·拂晓”是佳木斯中院在“佳法·青苗”少审品牌下培创的子品牌。“拂晓”,又称黎明,象征着新的开始和希望,正如充满朝气与活力的未成年人。抚远市法院以打造“青苗·拂晓”少审品牌为契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以“拂晓”的微光陪伴“青苗”成长。
温润迷途少年心田的第一缕光
“拂晓”寓意以第一缕光照亮迷途少年前行的路。抚远市法院着力推进涉少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成立专门合议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通过“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判前社区矫正评估、社会调查等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帮教模式,践行“一人一档”制度,开展“一对一”帮教工作,有针对性的定期判后回访帮教,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培训指导、帮助复学就业等方式,助力其回归社会。
守护“青苗”成长的第一缕光
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如同处于黎明前的黑夜,在压力与迷茫中容易迷失了方向,但就算再黑的夜都会迎来拂晓时刻。
“拂晓”寓意清晨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第一缕光。抚远市法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到少家案件审理中,秉承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全链条调解理念,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延伸审判职能等方面下足功夫。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等方式,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理念,不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合作,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让司法保护的第一缕光照亮未成年人保护的“隐秘角落”。
播撒青少年普法的第一缕光
抚远市法院综合运用法治副校长、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多种方式,紧盯学生、家长与学校法律需求,开展常态化、“订单式”普法宣传,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切实提升普法实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新兴业态专项普法活动,关注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销售“三无”产品、实名登记缺失、消防设施老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经营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要求和强制报告制度,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青苗·拂晓”初现微光,刺透翻涌的云海,这是抚远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护航出发的号角。抚远法院将坚守“护未”初心,携微光一路前行,全面落实好关爱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要求,以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司法实践,让未成年人在爱与关怀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