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化解矛盾第一线,在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创新服务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矛盾问题,当好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员”,更好地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树牢为民服务宗旨
人民法庭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法庭建设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集中学习和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抓好党建业务“五牢记、五融合”,聚力培育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优秀党员干警,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守护一方正义的职责使命。
规范做好多元解纷 建设枫桥人民法庭
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和“求极致”的精神服务人民群众,着力加强多元解纷能力水平。推动法官入驻辖区网格,做到“一社区一法官、一村屯一法官”,确保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答回复,共指导22个基层治理单位运用“龙法和”云法庭调处纠纷。同时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辖区相关部门联络,运用以点带面、各方联动的方式加大与群众的联系,主动让法院融入乡村治理大格局,让法治和善治同向加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分方法化解 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为更好帮助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真正将群众“小纠纷”办成“暖民心”案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解纷,2024年法庭调解率提升30.5%。一是推动释法答疑,全面详细地向当事人解读法律条文,避免当事人因法律条文理解不到位而无法调解,引导当事人回归事实本身,促成和解。二是做实讲清道理,对于争议不大、当事人只为“争口气”的案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回归理性,解决纷争。三是运用情感化解,有的放矢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于自愿接受调解的,通过共情推动纠纷化解;对于有错且存在侥幸心理的,坚决予以批评,指出症结,以便更好的推动和解。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持续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在双鸭山中院的指导与帮助下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夯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持续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