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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法院:七旬兄弟为赡养反目 诉前调解助亲情回归

发布时间:2024-07-09 09:59:17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要面对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问题,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让结果符合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和道德情感,是每一名审判员都要面临的问题。依安县法院红星法庭庭长李丽娜面对这个问题时,书写了这样一份答卷......

    案情回顾

    王甲今年70多岁,有一弟弟王乙,二人母亲王某已经98高龄,之前由王乙负责赡养,王甲给付赡养费,母亲王某的土地由王乙耕种,但王乙照顾得不是很周到,母亲王某便主动要求由王甲照顾。王甲将母亲接回家后,想要耕种母亲的土地,但王乙不想将土地交给王甲耕种,兄弟二人便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故王甲前来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从王甲的讲述中承办法官感受到,王甲愿意承担起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但由于自己的年龄太大,经济来源只有种地这一种,照顾高龄的老母亲又需要高额的经济支出,其只是想耕种王母的土地,增加一些经济收入。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王乙进行沟通,经过法理情相结合的劝说,在未进入到诉讼程序前,兄弟二人就老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

    案件处理结束后,李丽娜法官为王甲解开心结:“世界上最大的遗憾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您七十多岁还能对母亲尽孝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啊。也正是因为有您在,您的母亲才能安享晚年,您以身作则,是后辈们的榜样!叔,照顾好老母亲,有啥烦心事儿就来法庭找我们,我们肯定为您排忧解难。”

    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本与命脉,积淀了中华民族深厚的道德文明精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和引领作用,红星法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司法活动中持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法治阳光温暖群众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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