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受伤无人理,工伤赔付惹争议怎么办?法院出手,让劳动者有法可依!
杜某在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辖区某煤矿井下工作时受伤,经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矿井单位未全部同意杜某的赔偿金额要求,故原告诉至开发区人民法庭,请求依法判决。
开发区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为妥善化解矛盾,制定了“双管齐下”调解方案,以背靠背的方式做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法官积极安抚原告情绪,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多次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方案,让纠纷得到快速高效化解。在连续多次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意见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当庭给付原告7万元,余款在指定期限内给付。承办法官积极发挥调解作用,当事人当庭拿到赔偿款,实现高效率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今后工作中,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拓展能动履职能力,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能力,在诉讼的每一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息诉解纷的功课做到最优,减少当事人诉累,为辖区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