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法院的基层单位,负责化解纠纷、服务人民,是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前沿。集贤县法院下设沙岗法庭、集贤法庭和升昌法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多元化的解纷方式,致力于实质解决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党建引领 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政治建设制度化。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支部建在庭上”,设立派出法庭联合党小组,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活动,加强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通过讨论业务难点,提升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审判经验。要求党员亮出身份,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工作室,形成互助互促的良好风气,发挥党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锻造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审判队伍。
审判工作智能化。坚持智慧化的审判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服务,依托“云审”“人民调解平台”等智能平台,开展“云上开庭、云上调解、云上司法确认”等线上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注重智慧司法建设,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格,用好集约送达系统、电子档案系统,通过科技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
法庭建设个性化。各法庭围绕其区域定位、服务人群,结合纠纷类型、案件特点等开展“一庭一特色”创建活动。沙岗法庭与太林村开展庭村共建,共同打造“无讼村屯”示范点,深入农户家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老百姓不出村即可完成立案、开庭审理等诉讼程序。集贤法庭设立绿色通道,对于发生在湿地的旅游纠纷快审快结,并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升昌法庭设立“党员调解室”,全环节调解,致力于案结、心结双解,自年初至今,升昌法庭调解率为58.97%,调解率显著提高。
积极参与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立足法定职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建立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定期磋商,通报新类型案件、多发案件情况,共同研究矛盾解决方法。法庭在辖区司法所挂牌设立工作点,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各调委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沟通机制,迅速响应纠纷。建立“一村一法官”“法官进网格”等工作机制,定期与各村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沟通排查纠纷隐患,及时解决纠纷。通过普法宣传和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法治教育,逐步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我在诉 提供贴心诉讼服务
立案制度多样化。为老弱病残、身体不便、时间不允许等不便到法庭起诉的情况,设立网络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异地立案等多种方式,便利当事人诉讼。
巡回审判常态化。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定期开展巡回审判,解纷于村居院落、田间地头,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对于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选择村委会、村活动广场等处进行巡回审判,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案件存量。
执源治理长效化。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与执行部门建立协作关系,通过网络链接、通讯联通实现信息共享。以升昌法庭为试点,探索执源治理的有效方式,确立“以调促执+以保促执+案后督促+审执联动”的工作机制,一季度升昌法庭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率仅17.86%,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处于优秀值区间。今年以来,升昌法庭案件自动履行率达20%,自动履行标的额83.9617万元,有效地减少了衍生案件,做到了“一个纠纷解决一个案件”,执源治理效果显著。
问需于企 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每名法官均包联县域内一个企业,定期走访企业,询问需求,解答法律疑惑,提供“订单式”精准司法服务。针对企业打造“信用+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优先服务,包括绿色通道、诉讼辅导、优先立案、合理优先或延期服务等,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分析研判涉诉原因,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指导企业维权的同时避免新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人民法庭的工作任重道远,不止于此。集贤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抓好主责主业与创建工作的融合互促,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