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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法院: 一起因上错车引发的纠纷 成功调解并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24-04-08 15:40:43



    随着“网约车”时代的开启,预约用车为出行提供了方便,只要在电话里确定好出发地点“网约车”就会准时准点搭载乘客,预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纠纷。这不,宝清县的陶某就上演了上错车还打人的戏码。

    上错车 起纠纷

    宝清县居民陶某等三人饮酒后,通过电话预约了靖某驾驶的出租车出行。几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下,陶某以为自己预约的车辆到达,未核对预约信息就上了车。靖某驾车到达约定地点之后未发现乘客,随即与陶某通电话确认,双方在电话里产生口角。陶某下车与靖某发生争执继而互相辱骂,之后陶某等人对靖某进行了殴打,导致靖某因伤入院治疗14天。陶某等被公安机关作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双方因赔偿未达成一致,靖某诉至法院。

    精心调 解心结

    宝清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多次协商未果,对立情绪很深,即使依法下判,但双方当事人心里都还憋着气,案件极有可能会进入执行程序,甚至会衍生出其他案件,还需解开双方心结,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化干戈 为玉帛

    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并就双方因琐事大打出手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结合案情针对责任分担、赔偿范围等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并劝解双方以和为贵。法官的“苦口婆心”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怨气,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陶某等当庭给付靖某赔偿款1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 官 提 示

    矛盾纠纷无处不在,多一分理解与沟通,少一些摩擦与隔阂,遇到问题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吵甚至动手是不理智行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反而可能触犯法律,害人更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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