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不断完善速裁调判一体机制、创新速裁工作模式,速裁庭主审法官平均每年调解案件220件,审结案件275件,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他们改变过去“调易放难”的工作思路,本着易调难调都要调,易调见效率,难调见效果的工作思路,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纳入速裁庭调解范围,使更多的案件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方便当事人。
改变过去“先立再调”的工作模式,将速裁调解引入诉调对接模式,并将速裁庭工作重心前移,工作程序前置,与立案庭共同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后,需要出具调解书的,立案后,按程序确认,出具调解书。
改变过去“重调轻判”的工作作法。速裁庭在快速调解的基础上,对事实清楚,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正常的开庭程序,及时做出判决,不再另定开庭日期,拖沓调解、重复审理。
改变过去“审不管执”的工作格局。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速裁庭直接做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工作,促进给付内容当庭履行完毕。另外,对调解结案但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与执行员配合,促进案件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