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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法院:“熊孩子”校外玩闹致骨折 责任该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4-03-08 11:31:18



    近日,绥棱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同学间在校外打闹受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用司法护航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向工作人员递交起诉状时说:“我儿子前几天跟同学外出游玩时被推搡摔倒导致右踝关节骨折,医药费花了一千一百多,但是我们找对方家长索赔,人家不承认!”随后,通过详细询问工作人员了解到,被告殷某儿子与原告李某儿子为同班同学,在寒假期间,多位同学一起约好去绥棱县广场看冰雕,在嬉笑打闹间,殷某推搡李某致其摔倒后右踝关节骨折,现在家休养。原告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马琳与原、被告双方耐心沟通,厘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并通过面对面方式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解。马琳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分析事件的责任和过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耐心调解、释法说理,双方家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殷某当庭支付原告李某医疗费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对于何为危险行为、实施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认识。因此,未成年人嬉戏打闹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对此,家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责任,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避免、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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