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来到绥北人民法院嘉荫人民法庭,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还好哥们呢!平时感情那么好,欠我一万块钱这么久都不还!我要起诉他。”承办法官见王某情绪激动,连忙将其请到诉前调解室,安抚其情绪,耐心地倾听王某的诉求。
案情经过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是多年的好朋友,平时两家关系亲近,往来密切,一直相互帮助、相互扶持。2022年8月,刘某因购买水泥向王某借了10000元,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钱。无奈之下,王某来到嘉荫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还能就为了这一万块钱哥们都不做了呀!我也不想跟他闹太僵了,要不是一点办法没有了,哪能走到起诉这一步啊。”王某神情惋惜地说。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初期,刘某依旧采取“一拖再拖”的办法,并没有归还钱款的意向。承办法官见此情况,决定采用话家常的方式打破僵局,引导双方回忆多年来互相帮助的情谊,老哥俩越说越激动,从眉头紧皱到面露微笑,调解氛围逐渐融洽。承办法官见双方关系有所缓和,立即向刘某释法析理,欠债还钱是其应尽的义务,出于感恩之心、朋友之情也应尽力偿还,同时,也希望王某顾及多年的感情,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刘某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期。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敞开心扉,握手言和,确定了还款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