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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人民法院:学生在校受伤 法官居中调解

发布时间:2023-11-27 09:43:45



    今年以来,林区中院按照黑龙江省高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指导辖区法院创建并推广“5+1=0”诉源治理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化解、综合化解。

    我们在公众号开设“诉源治理林区新‘枫’景”专栏,陆续报道林区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的方法路径,生动讲述一线办案法官的诉源治理暖心故事,全面展示林区法院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实现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的工作成效。今天,我们一起走进沿江法院。

    近日,沿江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小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

    2023年10月,辖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崔某某与由某某课间相互打闹时,崔某某牙齿受到损坏,崔某某因此花费治疗费约1千元,后续治疗费还需2万余元。崔某某的家长认为,孩子牙齿受损,不仅同学由某某有过错,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监护教育场所,亦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遂将由某某和学校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加之孩子生性活泼好动,该案的发生系过失所致,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以后家校和同学之间的和谐共处。于是,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组织三方调解,从情理、法理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对案情进行剖析,引导三方主动承担各自责任,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由某某的监护人赔偿崔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学校补偿崔某某经济损失4000元,矛盾圆满化解。

    校园安全无小事。今后,林区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高度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定期调研走访、送法进校园、院校合作共建等,抓前端、治未病,为护航未成年身心健康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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