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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人民法院:调解进家门 诉前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20 09:08:36



    今年以来,林区中院按照黑龙江省高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指导辖区法院创建并推广“5+1=0”诉源治理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化解、综合化解。

    我们在公众号开设“诉源治理林区新‘枫’景”专栏,陆续报道林区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的方法路径,生动讲述一线办案法官的诉源治理暖心故事,全面展示林区法院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实现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的工作成效。

    近年,网络消费、网上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网购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纠纷。这不,沿江人民法院近日就受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平台买卖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陈某某在网络购物平台开了一家家居专营店,2023年3月,被告王某某在其家居专营店购买了一件小型电器,收到货后王某某反馈该产品配件卡扣处损坏,便与原告协商处理。然而双方经协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被告王某某在购物平台上申请了“仅退款不退货”,而原告要求被告“退货退款”。被告未同意原告提出的要求,并在平台上进行了差评和投诉,导致原告产生全额退款不退货的经济损失,于是通过网上立案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接收案件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有调解可能,于是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详细了解情况。但被告王某某年岁已高,腿脚不方便,且沟通存在障碍,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几经周折联系到老人的女儿,请其与原告共同到老人家,参与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讲清利弊,释法明理,最终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老人主动删除了差评,直接返还了货款,原告陈某某也撤回了诉讼材料,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践行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在诉前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林区法院将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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