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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河人民法院:倾情调解有温度 实质解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07 17:18:05



    今年以来,林区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诺敏河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纠纷。

    案情回顾

    王某与宋某是多年的朋友,2019年宋某做生意需要资金时,王某借给宋某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延续计算至借款全部清偿时止。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找宋某要求偿还借款,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没有归还本金和利息。王某本来相信宋某会主动偿还借款,但等了3年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宋某详细询问借款的情况,宋某表示借款及利息情况属实,但是不接受王某提出的延期利息,因家中出现变故,现在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并不是欠钱不还。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将当事人双方约到法院面对面调解纠纷。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宋某应该支付延期利息,但宋某却不认可,双方各执己见,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另辟蹊径,从双方的朋友之情和诚实守信入手,对双方进行耐心的疏导和劝解,引导宋某怀有感恩之心,多想想当初王某借给他钱时的仗义,同时劝说王某能够体谅宋某的实际难处。经过一番好言相劝,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宋某同意偿还本金及利息,二人握手言和。

    今后,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解决每一起纠纷,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力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法结与心结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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