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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九旬老人的赡养

发布时间:2023-10-09 15:44:05



    含辛茹苦抚养三个子女,年老多病却成儿女“累赘”。为了财产,姐妹争论不休,上门调解,法官释法明理。

    老人年近九十,最近吃不好睡不香,正在为自己没地方住而发愁。老人说,老伴去世多年,自己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如今自己老了,却成了儿女们的“累赘”。辗转反侧想了很久,老人决定寻求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的帮助。

    考虑到一旦进入实质诉讼程序后,这家人的感情裂痕会越来越大,即便老人最后胜诉,也不利于其安享晚年,法院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这起纠纷。

    因为老人年纪大、腿脚不便,法官约上老人的大女儿和三女儿到老人现在居住的二儿子家中做调解。

    “妈妈的存款都让你花了......”

    “不是答应给你一套房子么,我们也都认可......”

    “我还得上班,没有时间......”

    儿女们刚到一起就争吵不休,老人无奈摇头,靠在床边静静地抹眼泪。

    法官孙寒玉决定把老人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媳先后约到另一个房间,单独了解情况。

    法官首先跟老人的儿女们讲,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民法典中第26条第2款就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也是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的。然后又跟大家讲老人单独抚养儿女、带大孙辈的不容易。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调解了一个小时后,终于促使各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同三女儿一起生活,其他两个儿女每月给付1000元赡养费。

    “另外两家也要多来看看老人,赡养不仅包括物质赡养,还包括精神赡养。子女要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情,父母也要体谅成年子女在社会上的种种不容易和难处。父母和子女应共同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传承养老敬老爱老的良好家风。”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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