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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法院:逃避执行“躲猫猫” 千里之外“逮”个正着

发布时间:2023-09-20 14:06:52



    “卢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了,他在浙江省舟山市。”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并了解情况后,卢法官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并于当晚带领执行团队赶赴浙江省舟山市。

    基本案情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本金361000元。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的银行卡、不动产、车辆及其他财产状况进行查询,除可扣划的4000元存款外,其名下再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始终无果。面对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又下落不明的情况,该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9月11日,执行局卢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刘某表示,他得知本案被执行人在浙江省舟山市某景区从事摄影工作,每月有近万元的收入,且收入稳定。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卢法官团队在前往舟山市的同时,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了联系,普陀区法院了解案情后,选派了经验丰富的法官及多名执行干警协助开展执行工作。

    为避免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在多次计划后,执行团队决定让申请执行人亲戚假扮成顾客,与被执行人约好拍摄时间和地点。卢法官团队在普陀区法院的协助下,在约好的地点附近蹲守,待被执行人出现后,第一时间控制住了被执行人,并向其阐明法院已掌握其进账记录及数目,拒不履行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经执行团队长达10余个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履行欠款,并于次日将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五常法院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心上,不断在切实破解执行难上发力,坚持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让被执行人的逃避行为和侥幸心理无处遁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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