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字盖下遮风雨,一横三撇是期盼。向外两撇是眺望,一个竖钩紧相连。这就是“家”。
解救“孤岛”上的妈妈
2023年4月的某天,杨某(化名)带着一纸诉状走进了宝清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想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对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现杨某与其丈夫于2022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迎来了自家的小公主。面对刚刚迎来新生的小家庭,杨某为何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呢?
随着深入了解,杨某突然情绪崩溃,工作人员意识到其想结束婚姻应有“隐情”,遂将杨某带领到“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特色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赵鹏立即对其进行思想安抚,并引导其“吐出苦水”。
根据立案庭工作人员描述,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敏锐地察觉到杨某可能正处于产后抑郁期,于是耐心对杨某进行开导与安抚,“沉浸式”倾听杨某“吐苦水”,有了“忠实”的听众,杨某的情绪逐渐平稳,向调解员敞开心扉。在生育后杨某便一直处于情绪低谷,身份的转变,初为人母的不知所措,被分割的时间等导致杨某身心俱疲,而家人的忙碌、漠不关心更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杨某的丈夫取得了联系,从情理到法理层层深入,时而感性安慰,时而理性释法,矛盾在工作坊里不知不觉地化解开来。杨某的丈夫承诺之后的生活中夫妻俩一定多沟通,积极帮助妻子重新恢复身体健康,尽好丈夫的责任,多体贴和关心妻子。
面对日益增长、升级的社会矛盾,宝清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对特色调解室进行提档升级,适应时代要求,创新调解工作,面对群众诉求赋予“代入感”“沉浸式”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做到“知情”“入情”“移情”,通过有“商”有“量”的方式,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把“枫桥经验”中“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的经验充分发扬并应用到调解工作中,优化诉前调解机制,前移调解端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院寄语
许多新手妈妈在生产之后,由于激素水平的急剧变化、身份的转变、缺乏家庭成员支持等因素导致产后抑郁,情绪低落,自我否定,被困“孤岛”。由此产生的家庭矛盾,需要家庭成员之间多沟通、多陪伴、多倾听、多体谅、多耐心、多包容、多珍惜、多关心,方能化解。同时,在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以法之名,维护“她权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由修订前的九章六十一条扩大至十章八十六条,对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为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