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3月20日,大庆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进行主题研讨。院长于大海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市委第三督导组副组长葛方敬莅临会议指导,大庆中院处级以上干部及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全市法院先进典型代表、让胡路区法院副院长刘登斌和红岗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梁智博结合本职工作,畅谈了对“新时期人民法官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的理解和实践。其他参会同志也紧紧围绕新时期人民法官应该以什么样的信念、什么样的作风、什么样的形象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于大海用“十二个必须”对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进行了概括。他指出法官要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必须崇尚法律,具备法律至上的理想信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理性客观的思维方式。必须恪守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博学广闻,通过学习积累经验,提高能力。要有为民的司法良知。必须具备人文关怀,对当事人多一份真诚、耐心和细致。必须克服职业倦怠,始终把当事人视作自己的亲人。必须积极回应民意,多做一些释法解疑工作。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必须严谨细致,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工作精细度。必须勤勉敬业,把心思凝聚到履行司法职责上,把精力集中到提高办案质效上。必须尽职尽责,促进司法公信力持续稳定提高。要有清廉的职业操守。必须厉行节制,以强烈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抵制各种诱惑。必须保持坚韧,善于通过积极努力将各种负面因素转化为促进案件裁判的正能量。必须秉公用权,合理、合法、谨慎地行使审判权,不能掺杂任何私心、私欲和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