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齐齐哈尔中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鹤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鹤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永恒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组织带领齐哈尔中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开展一系列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8月10日,齐哈尔中院民二庭部分干警来到65447部队进行环资审判普法宣传,法官们向部队官兵介绍了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以及全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比较典型的涉环资类型案件情况,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加深入部队官兵们的内心。
8月14日,齐哈尔中院民二庭庭长于丹带队走进查罕诺村和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悬挂横幅、为游客派发宣传单以及针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解答的方式进行零距离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今后,齐齐哈尔法院将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为高质量建设美丽鹤城作出更大司法贡献。